学校在原安庆卫生学校基础上独立升格而来,是安徽省西南部唯一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3年成立的“安徽省省立立煌高级助产护士职业学校”。

学校在原安庆卫生学校基础上独立升格而来,是安徽省西南部唯一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3年成立的“安徽省省立立煌高级助产护士职业学校”。

学校在原安庆卫生学校基础上独立升格而来,是安徽省西南部唯一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3年成立的“安徽省省立立煌高级助产护士职业学校”。

学校在原安庆卫生学校基础上独立升格而来,是安徽省西南部唯一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3年成立的“安徽省省立立煌高级助产护士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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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7-07    阅读次数:

为做好博士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7名。详见《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附件1)。

三、人才待遇

公开招聘的博士待遇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庆医专党发〔202623号)执行。

博士的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到校后,须与学校签订人才聘用合同并全职在校工作,方可享受待遇。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8177日(含)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报考岗位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所列岗位回避情形的;

10.安庆市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7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anqing.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www.aqmc.edu.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本批次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721日,逾期不再受理。后续招聘批次将另行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aqyz_rsc@163.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件2)。

2.支撑材料PDF版扫描件,主要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如暂未取得,可提供本人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办理聘用报批时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26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

3)属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博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佐证材料。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以上相关佐证材料须原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电子文件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人员,严格对照报名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

测试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根据专业与课程方向自选题目,时间为10分钟;综合答辩采用PPT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考生PPT汇报内容包括研究方向及学术成果、掌握技能、获奖等方面情况。考生PPT汇报期间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家庭情况或导师信息等身份标识信息。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试讲占比50%,综合答辩占比50%。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综合答辩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等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安庆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8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人员档案须转到我校,待档案到校后起(补)薪。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6-5306555(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高老师

电话:0556-5306760

邮箱:aqyz_rsc@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588号(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邮编:246052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docx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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