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1日 00:00 点击:[]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证件,经扫码验证后进入图书馆;校外读者来馆检索资料、联系工作或参观访问,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处登记,经馆长批准方可入馆。
2、图书馆为公共场所,为维护文明优雅的阅读环境,请注意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勿高声谈笑、喧哗。
3、图书馆为无烟场所,请勿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入馆;严禁使用电热垫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读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
4、在阅览室或自修室内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档,接听或拨打手机请去室外,勿影响或妨碍他人查阅资料。
5、请勿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请勿携带饮料、食物进入阅览室和自习室。
6、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宣传品等。
7、禁止用个人物品占座、在窗台或地面放置个人物品、闭馆后将个人物品留置在阅览室或自习室的行为;禁止将图书馆的置物柜上锁占为己用。图书馆有权清理、收检占座或柜内物品,并根据物品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对劝诫无效多次违规者,报学校依规依纪处理。
8、读者借阅信息以图书馆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9、未办理借阅手续将图书馆的文献或设备带出图书馆的行为,按违章处理。
10、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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