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则,本着为教学服务,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对校内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空调使用管理
1、空调遥控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宜本部门空调使用详责,保证空调的日常使用与管理。
2、空调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由学校统一管理并负责安装、调整、维修,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移动室内、外机。
3、空调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遥控器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赔偿。
二、空调使用条件:
1、夏季:室内温度在30摄氏度以上(或湿度高于80%)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在26摄氏度以上。
2、冬季: 室内温度在11摄氏度以下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在15摄氏度以下。
3、如情况特殊(如实验标本室、电脑主机房)可按需使用空调。
三、使用注意事项:
1、开启与关闭空调需使用遥控器;重新开机需间隔3-5分钟;严禁打开室内机进行手动开关机操作。严禁随意手动改变风叶方向。
2、空调使用时,应注意门窗关闭。
3、夏季雷雨时,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遭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4、严禁在空调器设施上面摆放或悬挂物品,不得用水冲洗空调,不得在室内、外机出进风口用物品遮挡。
5、使用人做到人走关闭空调,并保持室内机清洁。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 。
7、空调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机,报学校物业及时联系维修单位检修。
6、学校物业需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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