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学院:
经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17日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的通知》(皖财购〔2022〕694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安庆市财政局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宜财购〔2024〕14号)、《关于安庆市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宜公管〔2023〕89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法规等规定执行的采购活动,或按学校采购规章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第四条 采购项目在编制采购需求前,申请部门需进行市场调研或论证,完成项目的立项或审批后方能进入采购环节。
第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应当坚持经费落实、需求清晰、严格审批和流程规范的原则,执行“程序合规、相互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实行采购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采购管理体制。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采购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学校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项目立项或审批及采购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等。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招标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项目与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项目处)、监察审计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党政办公室、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审议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及全过程管理规章制度;审议学校重大项目招标采购相关事项;协调处理招标采购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项目处是学校招标采购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及宣传采购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学校采购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学校各类采购活动。
第九条 学校采购工作按部门职责范围,实行业务归口管理。原则上,同一项目涉及多个归口管理部门的,由主要经费支出的事项来确定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条 学校采购工作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采购需求部门负责指定专人担任采购项目负责人。采购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采购项目的市场调研或论证、建设方案征集(若有)、采购预算报批、采购意向公开(若有)、标前公示(若有)、采购需求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合同审核、检测项检测报告查验(若有)、项目建设、合同履约、验收提交、固定资产入库、报销提交、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十一条 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对学校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采购类别及范围
第十二条 采购分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资产交易类和校内采购四类。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类是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规定,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类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按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文件,在“徽采云”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或者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第十五条 资产交易类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租、拍卖。
第十六条 校内采购是指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资产交易类范围外的采购项目。校内采购分为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校内自行采购及部门自行采购。
校内采购包括应急采购、保密采购、从文采购。
应急采购指因重大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采购。保密采购指经保密部门认定的涉密项目,按保密有关规定执行的采购。从文采购指根据上级指导性文件或规定所实施的采购。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类施工单项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含)以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采购,预算价200万元(含)以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预算价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工程建设类施工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在400万元以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采购,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下,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类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政府采购类工程项目,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但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单项采购预算在6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方式。
政府采购类货物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单项采购预算在3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的,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方式。
政府采购类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单项采购预算在3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的,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方式。
办公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碎纸机、液晶显示器等采购,按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电子卖场限额标准规定的方式方法采购。
第十九条 资产交易类项目应当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拍租(拍卖)。
第二十条 校内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算为3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项目预算为60万元(不含)-5万元,5万元以下(不含)的工程项目由小额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成交单位按该项目合同实施。
校内采购的交易方式有参照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安庆市公共资源自主交易平台交易、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竞价、比选、遴选、比价、直接发包等。
第五章 采购需求编制及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采购需求部门在编制采购需求前,应当开展深入的市场调研,主要了解采购标的市场技术、服务水平、供应及价格等情况。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不得超标准、超范围采购,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一)不得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的条款;
(二)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三)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四)不得列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条款;
(五)不得提供非正版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等;
(六)不得使用特定的规格技术标准(背书)指定某一供应商或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等。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设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需求内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处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进行修改。
采购需求内容还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资质要求、技术要求、预算金额、采购方式、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若有)、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若有)、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收取、验收条款、违约条款等。
下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在编制采购需求前,开展市场调研或项目建设方案征集和采购需求标前公示工作:
(一)预算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二)涉及师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
(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设备等项目;
(四)上级或学校认为需要开展建设方案征集或采购需求标前公示的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市场调研(项目建设方案征集)对象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并应当具有代表性。采购需求部门可自行组织采购需求市场调研,也可以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市场调研,但不得委托相关供应商进行需求的调研。
原则上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采购需求部门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市场调研等工作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
第二十二条 加强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一)工程建设类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的通知》(宜公管〔2024〕19号)、《关于推行招标文件(公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4〕59号)等文件要求,由项目处牵头会同总务处等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或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或结论。
(二)政府采购类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按优化营商环境等文件要求,由项目处根据《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装备类项目评估论证管理办法(试行)》(庆医专采〔2024〕2 号)牵头组织校装备委员会成员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审查。重点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非歧视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和履约风险审查。
政府采购类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审查,按第(一)条工程建设类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审查要求办理。
(三)校内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需求部门自行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项目处审核。
第六章 采购实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类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项目处牵头办理在徽采云平台意向公开挂网;
(二)总务处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以及采购需求等材料至项目处;
(三)项目处牵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四)总务处就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及概算等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
(五)项目处牵头办理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拟定招标文件,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办理招标文件会签,提交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协助办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挂网,办理开标评标相关事宜、协助办理中标结果公告挂网、发放中标通知书,拟定合同、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类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
(一)项目处牵头办理在徽采云平台意向公开挂网;
(二)采购需求部门应当开展市场调研(建设方案征集)、提交校装备委员会评估论证。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的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方案征集、标前公示,如:纸质图书采购、涉及图书等资料数字资源等单一来源采购、物业服务采购等;
(三)采购需求部门就项目采购需求等相关情况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后,项目处牵头按需开展标前公示工作;
(四)项目处牵头办理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拟定采购文件,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办理招标文件会签,提交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协助办理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挂网,办理开标评标相关事宜、协助办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拟定合同、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
列入《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采用电子卖场、框架协议的品目,如:办公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碎纸机、液晶显示器等采购,由财务处落实年度采购预算,总务处汇总年度采购计划并报安庆市财政局产权科审批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项目处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后,在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
二、政府采购工程类
(一)项目处牵头办理在徽采云平台意向公开挂网;
(二)采购需求部门提供项目设计图纸及图审、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以及采购需求等材料至项目处;
(三)项目处牵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或组织专家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四)采购需求部门就项目采购需求等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
(五)项目处牵头办理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拟定采购文件,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办理招标文件会签,提交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协助办理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挂网,办理开标评标相关事宜、协助办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拟定合同、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
第二十五条 资产交易类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国有资产出租
(一)总务处提供出租租金评估报告、房产证明、出租需求等至项目处;
(二)总务处就出租事宜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
(三)项目处牵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拍卖公司拟定租赁权拍卖文件,办理招标文件会签,提交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协助办理拍租公告及拍卖文件挂网,办理开标相关事宜,协助办理中拍结果公告挂网、发放拍租成交确认书,拟定合同、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签订。
二、国有资产处置
(一)总务处就处置事宜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
(二)总务处提供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处置资产的批复文件、报废资产评估报告、处置需求等至项目处;
(三)项目处牵头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拍卖公司拟定拍卖文件,办理招标文件会签,提交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协助办理拍卖公告及拍卖文件挂网,办理开标相关事宜,协助办理中拍结果公告挂网、发放中拍成交确认书,拟定合同、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签订。
第二十六条 校内采购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
(一)采购需求部门在深入市场调研及自行审核的基础上提供采购需求至项目处;
(二)采购需求部门就项目采购相关情况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或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项目处牵头办理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拟定采购文件,办理招标文件会签,办理招标公告及采购需求挂网,办理开标评标相关事宜、办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拟定合同、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工作。
二、工程类项目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
(一)采购需求部门提供项目设计图纸及图审、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以及采购需求等材料至项目处;
(二)采购需求部门就项目采购需求等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
(三)项目处牵头办理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拟定采购文件,办理招标文件会签,办理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挂网,办理开标评标相关事宜、办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拟定合同、办理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工作。
三、货物类、服务类校内自行采购
原则上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实施。
1、采购需求部门就项目采购相关情况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或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及财务处经费审批的采购需求至项目处。项目处牵头,采购需求部门、监察审计处以市场现场询价采购。
2、采购需求部门在深入市场调研及自行审核的基础上,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或提供经分管校领导及财务处经费审批的采购需求至项目处。项目处牵头会同采购需求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以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
3、就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如:物业、班车、印刷服务等)合同到期后,因客观原因(如:项目流标或标后遇质疑、投诉等)导致后续该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滞后,在合同空窗期内,在采购迫切且预算不超过30万元的前提下,可续用刚到期合同至该项目合同签订前。
四、货物类、服务类部门自行采购
原则上,采购预算1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采购需求部门自行采购。但采购的货物、服务不得与归口部门采购合同期内的采购内容相重合、不得是《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备注电子卖场的货物、不得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采购需求部门拟定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同意,经财务处审批,提交项目处审查后自行采购。
第二十七条 编制采购文件,不得将供应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条件;不得通过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以及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出现对投标人进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进场招标及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的采购项目,代表学校参加评审工作的业主代表,原则上为项目部门的人员,由项目部门负责人确定,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发布前应当保密;项目处安排本部门人员参与采购项目的开标、唱标等的见证工作,但不得进入评审现场参加评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评审人员(业主代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人员权利、义务,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不得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
(四)不得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回避,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与供应商接触。
(六)不得收受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八)除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情形外,不得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九)不得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十)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十一)配合项目处、第三方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或投诉。
第三十条 评审人员(业主代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监察审计处、项目处暂停其 3至12 个月评标评审;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审人员(业主代表)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采购项目的评标评审;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进场招标的采购项目非业主代表的评审专家管理,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皖政办〔2023〕15号执行。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发现进场招标的采购项目非业主代表的评审专家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应依规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
第三十三条 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的采购项目非业主代表的评审专家管理,由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招协〔2025〕2号执行。
第三十四条 采购人发现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的采购项目非业主代表的评审专家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应依规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第三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质疑与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与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校内采购项目质疑与投诉,参照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涉及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章 合同签订
第三十八条 进场招标的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含徽采云电子卖场)项目,由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根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更正公告(若有)、中标(成交)通知书拟定合同,并提交合同审批,在规定期限内(项目标后遇质疑、投诉的除外),依法依规办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事宜。
第三十九条 进场招标的资产交易类和校内采购的项目,由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根据竞拍(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更正公告(若有)、成交确认书(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拟定合同,并提交合同审批,办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事宜。
第四十条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或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四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分包或转让合同。确因采购项目建设需要或出现特殊或不可抗力的情况,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需求部门可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书面协商,但补充合同(协议)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或者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采购需求部门办理签订补充合同(协议)。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在原合同采购金额基础上追加合同金额,其总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第九章 采购项目档案归档
第四十三条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存档项目市场调研(建设方案征集)、标前公示(若有)、采购需求、立项或审批、采购文件、履约保证金凭证、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材料工作。
第四十四条 项目处负责收集、整理、存档项目采购需求、立项或审批、招标文件会签、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履约保证金凭证、质疑及投诉、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审批、合同等材料工作。
第十章 纪律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 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
第四十六条 学校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参与招标采购过程各环节的所有人员对涉及保密信息与内容,均应遵守保密纪律。采购过程涉及保密的信息与内容包括:
1、项目报名截至后至中标(成交)公告挂网前,投标供应商报名及参与投标、开标和评标现场情况;
2、项目中标(成交)公告挂网前,评标人选(业主代表)信息;
3、其他属于保密的事项。
第四十八条 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违规违法处理:
1、违反有关规定,规避招标,擅自决定变更采购方式的;
2、越权组织采购,对同一年度同一预算同一品目的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进场招标行为,或拆解成多个校内采购项目分多个部门采购的;
3、采购需求没有经过充分市场调研,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
4、违反需求调查程序,或直接采用特定供应商提供的需求方案;
5、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
6、在采购过程中严重违反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及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的;
7、因违规操作导致项目被严重质疑、投诉,出现恶劣后果的;
8、明知应当需要回避,故意隐瞒不报,不执行回避原则的;
9、违反保密原则,泄露与采购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与供应商串通,干扰采购工作,损害学校利益的;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等要求签订合同的;
11、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察审计处报告。
第四十九条 监察审计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采购专项检查,重点对采购需求管理、立项审批、采购实施、合同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工程建设施工管理、验收管理、资金使用等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
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学校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检举和投诉,但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和影响采购过程和结果。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评标人员(业主代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工作人员及环节审核审批人。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内容表述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不完全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期间,如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建设类项目进场招标实施流程表
附件2: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项目进场采购实施流程表
附件3:按《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电子卖场、框架协议品目采购实施流程表
附件4: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进场采购实施流程表
附件5:资产交易类项目出租、处置进场实施流程表
附件6:校内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实施流程表
附件7:校内采购-校内自行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实施流程表
附件8:校内采购-部门自行采购实施流程表
附件9:进场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考模板
附件10: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考模板
附件1:工程建设类项目进场招标实施流程表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或单位) | 档案材料 |
1 | 确定资金来源,按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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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年月、备注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由采购需求提交部门填写;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审核后挂网。 | 总务处、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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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 (2)提供采购需求。 注:采购需求由提交部门把关。 | 总务处 | 归档材料 |
4 |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5 | 对项目采购需求的类别、招标途径、招标方式、采购需求含评分表进行审订。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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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采购需求、概算等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 | 总务处 | 归档材料 |
7 | 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等,拟定招标文件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8 | 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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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标文件会审: 1、总务处从招标文件所述的采购需求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订; 2、项目处从招标文件所述招标程序等方面进行审订; 3、监察审计处从监察角度强调纪律要求,反馈该项目是否有质疑; 4、财务处从资金安排、资金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审订; 5、法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法律事项上的问题。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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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招标文件会签流程发起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1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登记表等盖章后,送至第三方代理机构,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
12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提交项目报建,由安庆市公管局相关部门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13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第三方代理机构 |
|
14 | 若标前有质疑,总务处回复质疑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5 | 安排开标人员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总务处 |
|
安排评标人员 |
16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中标(成交)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7 | 若标后有质疑,总务处会同项目处回复质疑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8 | 项目处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拟定采购项目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9 | 总务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标单位名称与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标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总务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20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21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按招标文件,催缴成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收取转帐凭证后,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核查后,出具履约保证金凭证,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此凭证发给成交(中标)单位、总务处。 | 项目中标(成交)单位、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财务处 | 归档材料 |
22 | 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提交合同签署,由安庆市公管局相关部门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23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合同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项目处负责将合同在徽采云平台完成备案工作。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合同签订版发放至总务处等部门。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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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项目进场采购实施流程表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或单位) | 档案材料 |
1 | 深入市场调研(采购项目建设方案征集)。确保采购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固定资产重复购置排查,确保不出现重复购买相同或相似产品。采购内容(清单)各分项预算的要确保合理性,防止发生“天价插排”、“天价路由器”情况发生。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归档材料 |
2 | 确定资金来源,按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 财务处 |
|
3 |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年月、备注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由采购需求提交部门填写;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审核后挂网。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4 | 校装备委员会评估论证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5 | 项目采购需求等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归档材料 |
6 | 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归档材料 |
7 | 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等,拟定招标文件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8 | 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9 | 招标文件会审: 1、采购需求提交部门从招标文件所述的采购需求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订; 2、项目处从招标文件所述招标程序等方面进行审订; 3、监察审计处从监察角度强调纪律要求,反馈该项目是否有质疑; 4、财务处从资金安排、资金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审订; 5、法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法律事项上的问题。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10 | 招标文件会签流程发起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招标文件会签归档 |
11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登记表等盖章后,送至第三方代理机构,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安庆市财政局审核。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
12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提交项目报建,由安庆市公管局相关部门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
13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 | 第三方代理机构 |
|
14 | 若标前有质疑,采购需求提交部门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5 | 安排开标人员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
安排评标人员 |
16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中标(成交)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7 | 若标后有质疑,采购需求提交部门会同项目处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8 | 项目处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拟定采购项目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成交(中标)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归档 |
19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标单位名称与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标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20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合同审批单归档 |
21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按招标文件,催缴成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收取转帐凭证后,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核查后,出具履约保证金凭证,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此凭证发给成交(中标)单位、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项目中标(成交)单位、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财务处 | 履约保证金凭证存档 |
22 | 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提交合同签署,由安庆市公管局相关部门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签订的合同归档 |
23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合同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官网。项目处负责将合同在徽采云平台完成备案工作。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合同签署版发放至采购需求提交等部门。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
附件3:按《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电子卖场、框架协议品目采购实施流程表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 | 档案材料 |
1 | 确定资金来源,落实年度采购预算,按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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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汇总年度采购计划并报安庆市财政局产权科审批 | 总务处 | 归档材料 |
3 | 校装备委员会评估论证(若有)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4 | 项目采购需求等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 | 总务处 | 归档材料 |
5 | 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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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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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徽采云电子卖场合同模板拟定、签署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附件4: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进场采购实施流程表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或单位) | 档案材料 |
1 | 确定资金来源,按财务相关规定办理。 | 财务处 |
|
2 |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年月、备注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由采购需求提交部门填写;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审核后挂网。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3 | (1)提供项目设计图纸及图审、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 (2)提供采购需求。 注:采购需求由提交部门把关。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归档材料 |
4 |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或组织专家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5 | 对项目采购需求的类别、招标方式、采购需求含评分表进行审订。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6 | 项目采购需求等提请校党政会议研究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归档材料 |
7 | 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等,拟定招标文件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8 | 在徽采云平台填报采购计划、下达任务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9 | 招标文件会审: 1、采购需求提交部门从招标文件所述的采购需求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订; 2、项目处从招标文件所述招标程序等方面进行审订; 3、监察审计处从监察角度强调纪律要求,反馈该项目是否有质疑; 4、财务处从资金安排、资金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审订; 5、法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法律事项上的问题。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10 | 招标文件会签流程发起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1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登记表等盖章后,送至第三方代理机构,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
12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提交项目报建,由安庆市公管局相关部门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13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第三方代理机构 |
|
14 | 若标前有质疑,采购需求提交部门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5 | 安排开标人员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
安排评标人员 |
16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中标(成交)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7 | 若标后有质疑,采购需求提交部门会同项目处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8 | 项目处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结果通知书拟定采购项目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9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标单位名称与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标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20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21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按招标文件,催缴成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收取转帐凭证后,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核查后,出具履约保证金凭证,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此凭证发给成交(中标)单位、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项目中标(成交)单位、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财务处 | 归档材料 |
22 | 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提交合同签署,由安庆市公管局相关部门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23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合同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官网。项目处负责将合同在徽采云平台完成备案工作。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合同签订版发放至采购需求提交等部门。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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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资产交易类项目出租、处置进场实施流程表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或单位) | 档案材料 |
国有资产出租 |
1 | 提供出租租金评估报告、房产证明、出租需求等 | 总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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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出租事宜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 | 总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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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等,拟定租赁权拍卖文件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4 | 招标文件会审: 1、总务处从拍卖文件所述的采购需求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订; 2、项目处从拍卖文件所述招标程序等方面进行审订; 3、监察审计处从监察角度强调纪律要求,反馈该项目是否有质疑; 4、财务处从资金收款方式等方面进行审订; 5、法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法律事项上的问题。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5 | 招标文件会签流程发起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6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公告)登记表等盖章后,送至第三方代理机构,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
7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拍卖公告、拍卖文件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第三方代理机构 |
|
8 | 若标前有质疑,总务处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9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中拍结果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并发放拍租成交确认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0 | 若标后有质疑,总务处会同项目处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1 | 项目处负责根据拍卖文件、拍租成交确认书拟定采购项目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2 | 总务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拍单位名称与拍租成交确认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拍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拍卖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总务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13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按拍卖文件,催缴成交单位履约保证金和年租金,收取转帐凭证后,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核查后,出具履约保证金凭证和年租金凭证,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此凭证发给成交单位、总务处。 | 项目成交单位、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财务处 | 归档材料 |
14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5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并将合同签订版发放至总务处等部门。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法务 | 归档材料 |
国有资产处置 |
1 | 国有资产处置事宜提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 | 总务处 | 归档材料 |
2 | 总务处提供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处置资产的批复文件、报废资产评估报告、处置需求等至项目处 | 总务处 | 归档材料 |
3 | 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等,拟定拍卖文件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4 | 招标文件会审: 1、总务处从拍卖文件所述的采购需求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订; 2、项目处从拍卖文件所述招标程序等方面进行审订; 3、监察审计处从监察角度强调纪律要求,反馈该项目是否有质疑; 4、财务处从资金收款方式等方面进行审订; 5、法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法律事项上的问题。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5 | 招标文件会签流程发起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6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公告)登记表等盖章后,送至第三方代理机构,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审批。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
7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拍卖公告、拍卖文件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第三方代理机构 |
|
8 | 若标前有质疑,总务处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9 |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中拍结果公告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并发放中拍成交确认书。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0 | 若标后有质疑,总务处会同项目处回复质疑,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总务处、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 |
11 | 项目处负责根据拍卖文件、中拍成交确认书拟定采购项目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2 | 总务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拍单位名称与拍租成交确认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拍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拍卖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总务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
13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14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按拍卖文件,催缴成交单位缴款,收取缴款凭证后,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核查后,出具收款凭证,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此凭证发给成交单位、总务处。 | 项目成交单位、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财务处 | 归档材料 |
15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并将合同签订版发放至总务处等部门。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法务 | 归档材料 |
附件6:校内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实施流程表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 | 档案材料 | 备注 |
1招采前准备工作 | 1、确保采购需求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 2、固定资产重复购置排查,确保不出现重复购买相同或相似产品; 3、市场调研,要解决采购内容(清单)各分项预算的合理性;防止发生“天价插排”、“天价路由器”的情况; 4、确定资金来源,此采购项目是否有年度采购预算。 注:采购需求由提交部门把关。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上级文件或通知;教科研赛通知;学校、处室、学院、中心发展实际需要等。 |
|
2审订采购需求 | 项目处对项目的类别、采购需求等进行初审,若有建议意见,反馈至采购项目提交部门修改完善。 只对采购途径、采购方式、采购需求证明材料合理性、竞争性磋商评分分值的合理性进行审订,不审订采购需求内容,采购需求内容由采购需求部门自行把关。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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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采依据 | ①原则上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预算1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提交纸质盖章版采购报告,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后,将采购报告原件提交至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该预算金额类型的采购项目是否采取校内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由监察审计处、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协商,分管招标采购的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②工程类单项不超过5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定期招标的“小额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办理。 | ①原则上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预算5万元(含5万元)以上,30万元(不含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提交纸质盖章版采购报告,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附该采购项目提交党政会议研究同意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将采购报告原件、会议纪要或记录提交至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②工程类采购预算5万元(含5万元)以上,60万元(不含6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提交纸质盖章版采购报告,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附该采购项目提交党政会议研究同意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将采购报告原件、会议纪要或记录、设计图、图审材料、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材料提交至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党政会议原则同意的采购项目也可以通过校内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工程类项目除外。 特殊情况,经党政会议研究,经安庆市公管局同意,此预算金额类型的采购项目,也可经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采购报告(含附件)原件报销用 | 采购报告的附件-采购需求模板见附件10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采购报告含(含附件)复印件归档 |
4拟定招标文件 | 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拟定招标文件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在项目报告书中 |
|
5招标文件会审 | 1、采购需求提交部门从招标文件所述的采购需求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订; 2、项目处从招标文件所述招标程序等方面进行审订; 3、监察审计处从监察角度强调纪律要求,反馈该项目是否有投诉质疑; 4、财务处从资金安排、资金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审订; 5、法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法律事项上的问题。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在各自部门“采购项目沟通群”里审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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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定稿会签 | 项目处发起招标文件会签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招标文件会签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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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挂网 | 校内:由项目处发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挂校园网,由宣传部审核通过后,挂网; 校外: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挂学校官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第三方代理机构官网。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宣传部、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在项目报告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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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前质疑回复-若有 | 若标前有质疑,采购需求提交部门回复质疑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在项目报告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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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标、评标、监标人员安排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安排开标人员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 | 归档材料-在项目报告书中 | --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安排一名评标人员 |
监察审计处安排一名监标人员 |
10成交公告挂网 | 校内:由项目处发起成交公告挂校园网,由宣传部审核通过后,挂网; 校外: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将成交公告挂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宣传部、第三方代理机构 | 归档材料-在项目报告书中 | 公示期1天,即从成交公告挂出后1天 |
11标后质疑回复-若有 | 若标后有质疑,采购需求提交部门会同项目处回复质疑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办理回复流程事宜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在项目报告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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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报告书、成交结果通知书纸质版盖章 | 第三方代理机构胶装所有项目开评标等材料(含开评标视频),送至学校; 项目处提交用印申请后,由党政办盖章。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党政办、第三方代理机构 | 项目报告书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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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拟定采购项目合同 | 项目处负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结果通知书拟定采购项目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成交(中标)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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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合同会审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标单位名称与成交通知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标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在各自部门“采购项目沟通群”里审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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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项目合同定稿审批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合同审批单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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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按招标文件,催缴成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收取转帐凭证后,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核查后,出具履约保证金凭证,项目与采购管理处将此凭证发给成交(中标)单位、采购需求提交部门。 | 项目成交(中标)单位、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财务处 | 履约保证金凭证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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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签订合同 | 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办理合同签订工作。 办理流程:由项目处将合同电子版发给成交(中标)单位,成交(中标)单位签字盖章后,一式六份,送(或寄)至学校项目处,1、合同金额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项目处将项目成交通知书、合同审批单、合同,提交法务盖章;2、合同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处将项目成交通知书、合同审批单、合同,提交法务,由校长授权签字后,法务盖章。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采购需求提交部门、法务 | 签订的合同归档 | 1份报销用; 1份法务存档; 1份项目处存档; 1份采购需求部门存档; 1份财务处存档; 1份成交(中标)单位存档。 |
附件7:校内采购-校内自行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实施流程表
方式一: |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 | 档案材料 |
1 | 采购需求部门就项目采购相关情况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或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及财务处经费审批的采购需求至项目处 | 采购需求部门 | 归档材料 |
2 | 项目处、采购需求部门、监察审计处以市场现场询价采购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采购需求部门、监察审计处 |
|
3 | 拟定询价报告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4 | 拟定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5 | 采购项目合同会审: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标单位名称与成交通知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标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在各自部门“采购项目沟通群”里审订 |
6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合同审批单归档 |
7 | 办理合同签订工作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采购需求提交部门、法务 | 签订的合同归档 |
方式二: |
1 | 采购需求部门在深入市场调研及自行审核的基础上,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或提供经分管校领导及财务处经费审批的采购需求至项目处 | 采购需求部门 | 归档材料 |
2 | 项目处牵头会同采购需求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以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采购。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3 | 拟定谈判或询价报告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归档材料 |
4 | 拟定合同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
5 | 采购项目合同会审: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从采购需求完整性、合同里中标单位名称与成交通知书中所述成交单位名称一致性、中标金额与合同价款一致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与合同所述内容的一致性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核审订。 | 采购需求提交部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法务 | 在各自部门“采购项目沟通群”里审订 |
6 | 项目处发起合同审批流程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合同审批单归档 |
7 | 办理合同签订工作 | 项目与采购管理处、采购需求提交部门、法务 | 签订的合同归档 |
方式三: |
就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如:物业、班车、印刷服务等)合同到期后,因客观原因(如:项目流标或标后遇质疑、投诉等)导致后续该项目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滞后,在合同空窗期内,在采购迫切且预算不超过30万元的前提下,可续用刚到期合同至该项目合同签订前。 |
附件8:校内采购-部门自行采购实施流程表
序号 | 办理流程 | 责任部门 | 档案材料 |
1 | 采购需求部门拟定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同意,经财务处审批,提交项目处审查后自行采购 | 采购需求部门、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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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则上,采购预算1万元(不含)以下的,由采购需求部门自行采购。但采购的货物、服务不得与归口部门采购合同期内的采购内容相重合、不得是《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备注电子卖场的货物、不得化整为零进行采购。 |
附件9:进场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考模板
货物类模板(参考版)
一、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万元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
四、采购类型: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是/否
【请核实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核实此项目所有的设备生产厂家是否都是中小企业,若全是中小企业生产的,则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若只要有一个设备的生产厂家不是中小企业,则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年,是否需要提供免费售后服务,若需要提供**年免费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2、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合同签订生效后先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尾款。
可另述付款方式。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2.5%或不收取
九、验收: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十、采购意向公开(挂网件)
1、若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意向信息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不少于100字)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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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年**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2、若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意向信息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不少于100字)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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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年**月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100% |
十一、采购详细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质保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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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万元,于项目预算金额一致或低于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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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模板(参考版)
一、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万元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
四、采购类型: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是/否
【能够提供采购需求服务的单位是中小企业,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中小企业不能够提供采购需求服务的,则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服务期**年。
七、付款方式:(单选)
1、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价款。
3、也可自述其他支付方式。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5%或不收取
九、验收: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十、服务内容
…………
十一、采购意向公开(挂网件)
1、若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意向信息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不少于100字)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
|
| 202*年**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2、若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意向信息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不少于100字)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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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年**月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100% |
十二、评分表(若为磋商,需提供)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审标准(满分100分,计算过程和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工程类模板(参考版)
一、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型:工程类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
五、采购类型:分散采购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七、付款方式:(单选)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也可自述其他支付方式。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5%
九、验收:执行通用条款
十、采购意向公开(挂网件)
1、若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意向信息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不少于100字)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
|
| 202*年**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2、若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意向信息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不少于100字)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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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年**月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100% |
十一、最高投标限价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其中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元。
(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附件10: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参考模板
货物类模板(参考版)
一、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型:货物类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年,是否需要提供免费售后服务,若需要提供**年免费售后服务。
六、付款方式:(单选)
1、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价款。
3、也可自述其他支付方式。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5%或不收取
八、验收: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九、采购详细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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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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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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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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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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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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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万元,于项目预算金额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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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分表(若为磋商,需提供)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审标准(满分100分,计算过程和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服务类模板(参考版)
一、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服务期**年。
六、付款方式:(单选)
1、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价款。
3、也可自述其他支付方式。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5%或不收取
八、验收: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九、服务内容
…………
十、评分表(若为磋商,需提供)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审标准(满分100分,计算过程和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工程类模板(参考版)
一、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型:工程类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六、付款方式:(单选)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也可自述其他支付方式。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5%
八、验收:执行通用条款
九、最高投标限价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其中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元。
(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十、评分表(若为磋商,需提供)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审标准(满分100分,计算过程和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