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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5-11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131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类别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

(一)申报要求

申报具备条件和要求详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httr://onsger.moe.edu.cn

)报送时间节点

1.我校提交材料时间

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和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51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纸质材料包括:国家重大项目《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各类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至科技处;

汇总表电子版(盖章PDF版和可编辑EXCEL版)发送至刘慧娟OA办公邮箱。

2.通过初选项目网络填报时间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选,将531通知通过审核、初选的课题申报人进行网络申报,务必于6524时前完成所有网络申报程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注意事项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各申报人按照全规办公告要求认真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关注课题申报的类别、申报指南、范围、申请人资质等方面的要求。本年度内凡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立项与否,均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规办官网)的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其他事项请参照附件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4.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5.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6.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7.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8.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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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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