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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4-12  浏览:

各学院、附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 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 号)要求,进行有组织的科研,前期已经完成了我校2023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科研计划将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立项类别、范围及分配名额

1.重大科研项目立项范围和分配名额

根据学校优势学科领域和特色专业拟推荐4项重大项目,各学院须结合安庆地区的经济发展、皖西南及大别山地区的经济发展需求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开展有组织的科研申报。申报人资格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历,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重点科学项目立项范围和分配名额

根据各学院对自身科研规划和近三年的科研项目完成情况,本次拟立项重点项目20项。申报人资格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历,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学院及附院组织评审推荐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提交至学院及附院,由学院及附院根据自身科研规划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标准请参考附件2(专家评审表),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适当修改。各学院及附院按照分配名额不超过1:2比例推荐到学校,经学院评审后的院级拟推荐项目由申报人上传至我校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截止时间41824点,同时各学院须统一提交院级拟推荐项目的评审过程材料(专家评审表、盖章签字的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签字的申报书)纸质版至科技处201室,电子版材料(专家评审表、盖章签字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刘慧娟邮箱,逾期不再接收。各学院须提供推荐项目的意识形态审查意见报告。

2.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拟向省教育厅推荐项目,届时校级拟推荐项目申报人登录教育厅的新科研系统:“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上传申报书。等待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立项结果以教育厅发布公示为准。

三、具体要求

1.重大项目预期成果须包括:至少建设1个校级科创团队,一类以上论文等高质量标志性成果;重点项目须体现学院的整体优势研究领域。

2.直属附院以及非直属附院项目预期成果必须署名“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单位;

3.请各学院通知到各学院的兼职教师;

4.各学院及附院须严格把关申报书的形式审查以及意识形态。

科技处

2023412


附件【附件 1 拟定名额分配.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3年度学院科研项目立项专家评审表及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安徽省高校科研科研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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