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2022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又恰逢教师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校纪委对郭川明案涉及节日腐败问题予以通报:
一、接受单位下属职工贿送:(1)科室承包方面:2000年至2019年,郭川明在职期间,先后接受中医院下属职工柯某某、王某某、杨某某、丁某某等的请托,为其在科室承包方面提供关照,于春节、端午、中秋等假日前收受其贿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815000元。(2)资质办理方面:2003年至2018年,郭川明接受冯某某的请托,为其在资质办理、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关照,于春节、端午、中秋等假日前冯某某贿送的人民币现金各共计144000元。
二、接受外界人员贿送:(1)医疗设备、器械、耗材销售方面:2001年至2018年,郭川明接受高某某、周某某、卢某某、黄某某的请托,为其公司向中医院销售医疗设备、器械、耗材等方面提供关照,于春节、端午、中秋等假日前收受其贿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402000元;(2)药品销售方面:2000年至2019年,郭川明在职期间,先后接受接受某医药公司刘某某,某公司药商余某某,某医药公司药商王某某、马某某,某医药公司药商韩某某及徐某某的请托,为其在药品销售、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关照,于春节、端午、中秋等假日前收受其贿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438000元;(3)工程承包方面:2011年至2018年,郭川明在接受个体建筑承包商鲁某某的请托,为其在工程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关照,于每年春节前后收受卢某某贿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13000元。
以上郭川明受贿行为均发生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假日前后,广大教职医护员工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一瓶酒、一条烟、一张卡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肇始,“酒桌”“饭局”常常是“围猎”干部、权力寻租、营造圈子的“剧场”,要做到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防“节日腐败”。
近日,中央、各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密集通报敲响廉洁警钟,释放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校纪委将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纠正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等行为,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以作风建设良好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