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定和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70号文件要求及学生处下发的通知,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布置2022-2023学年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定和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护理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如下:
组 长:钱立晶
副组长:路红春、梁宇鸣
成 员:何薇、王昭君
学院组织辅导员和22级本科班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安徽医科大学“徐叔云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张锡祺奖学金”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学习进步奖”评定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先进个人”评定办法》,对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个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在学生自评、班级测评、辅导员审核的基础上,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了审核,现将各班评定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护理学院院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2日
联系人:王老师 0556-5306167
护理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徐叔云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张锡祺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安徽医科大学学习进步奖汇总表
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5:安徽医科大学三好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