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护理学院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成立护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通过召开助学金评审会、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综合学生家庭经济条件,现推荐朱美香等858名学生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见附件。
现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2022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可向护理学院办公室(0556-5306311)反馈。
护理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