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会议落实“第一议题”
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育人能力,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一议题”制度是中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的主要载体和工作抓手,通过第一时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一切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第三条 学习主体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包括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第四条 学习内容:
(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第三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
(二)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和《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内容。
(三)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四) 党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
第五条 学习形式:“第一议题”学习可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举办知识问答、观看专题片、进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效果。
第六条 学习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重要抓手;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务必精心组织、规范过程,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学,及时跟进学。
(二) 书记带头领学。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领学督学、及时跟踪指导。会前对学习主题、内容和方式严格把关;会中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一口径抓好学习贯彻,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并有效推进学习内容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会后对学习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学习不深入的情况指出改进要求。
(三) 强化学以致用。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学习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并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学校现实问题的思路设想或措施方法,强化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第七条 学校将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政办公室会同组织部负责对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报校党委。各基层党总支负责对所属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结果报党政办公室和组织部。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