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5〕514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材函〔2019〕105号)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有关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学院特成立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议,全面开展评审工作,经学院直属党支部议事和党政联席会讨论,现拟推荐以下1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经学院复核,确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向临床试验科技学院办公室(0556-5306233)反馈。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陆好
临床试验科技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