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医科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党学字〔2018〕15号)及本学院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及全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我院本科2025级药学及中药学各专业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议,全面开展评审工作,经学院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公示期如对审查结果有疑议,可向药学院办公室(0556-5306062)反馈。
药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