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项目与采购管理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2024 年版)》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卖场供应商:
现将《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22 年 6 月 30 日印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2〕711 号)同时废止。
附件: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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