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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母婴护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1-30    阅读次数: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母婴护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

  1.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AQYZ-2020-041) (yczj-2020-041)

    项目名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母婴护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21

    采购日期:2020年1127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华扬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菱北街道梦祯苑北区1号楼2-3号门面

    成交金额:壹万柒仟玖佰壹拾陆元贰角(小写:17916.2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琪、钱莉莉、汪晓青

    地    址:安庆市菱北西路长江广场2号楼

    联 系 人王楠  电话0556-5352316/18256617395

    公告期限: 2020 1130日至 2020 12 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提交电子邮箱:2051547358@qq.com,联系电话:0556-5352316/1825661739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2020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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