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经费监管专家人选的通知》,现就我校教育经费监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1.参与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教育经费统计核查调研和教育乱收费治理等相关监管工作;
2.开展自主调研工作,跟踪了解片区内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职尽责,无不良记录。
3.原则上从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地方院校等机构推荐。
4.专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审计、资产(含设备)等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63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管工作。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关要求
请于5月31日(本周五)前填写《专家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和《专家信息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采集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通过OA平台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高政老师邮箱。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