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安庆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26〕3号)精神,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在个人申报、教育教学部门初审、人事处复审的基础上,经学校同行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推荐刘毅同志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来访,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和及时回复。
评审咨询电话:0556-5306760(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06555(监察审计处)
组织人事处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