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者请假逾期1周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经核查,2024级新生李亚茹等145人无正当事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或者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19日
联系人:曹老师、陈老师
联系地址: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2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5306168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2024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