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字〔2019〕17号),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25级护理学(专升本)1、2班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钱立晶
副组长:路红春、梁宇鸣
成员:辅导员及各班评议小组成员
评议流程:
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在班级内向学生说明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认定工作事项,宣传相关政策。提前摸排本班脱贫家庭和城乡低保人数及具体情况;学生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内组建评议小组,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依据个人书面申请开展评议。小组由班级辅导员主持参与,组员中学生成员不少班级总数10%。评选结果于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2日,如有异议,可联系班级辅导员;班级公示结束后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到护理学院院办反馈。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56—5306167
护理学院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