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工会下发教职工申报大病医疗补助的通知;
2、各基层工会组织有相关困难的教职工个人填写大病医疗补助申请,同时附相关医疗材料;
3、基层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情况属实的给予签字盖章,然后上报校工会;
4、校工会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对审报材料行评定;
5、评定结果经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