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金库”防治工作公开承诺的公示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25-01-20 点击数: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庆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财务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经排查,校内25个部门不存在“小金库”现象,均为零报告,并由各部门负责人作出“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学校层面的“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根据通知要求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监察审计处或财务处反映。
校财务处联系方式:胡老师,电话:0556-5301930。
校监察审计处联系方式:庄老师,电话:0556-5306555。
附件:2024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
财务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