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为全体教职工办理公积金调整事宜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22-08-30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八月底,财务处为全校教职工开展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及年检工作。
本次公积金调整由校党委委员、财务处处长陈琪确定基数,财务处员工何重阳及胡晨等经办人员按照指导进行申报。本次公积金年检工作合计调整了学校321名老师的缴存基数,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为1385132元,个人缴存金额最高达到2706元,最低为1826元。
本次调整在调整对象上兑现了对自聘人员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全体教师的工资收入合理制定了缴存金额,既考虑到年轻教师的未来需求,又考虑到教授等群体的切实利益。有效地提高了我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体现财务处为贯彻落实“一改两为”工作部署,推动“为民办实事”做深做实,正在不断优化和深入进行职工服务。(撰稿:胡晨、审核: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