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校门人员,必须服从门卫保安的询查,凭有效证件进出校门,发现行踪可疑人物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二、校外人员进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对要求会见校领导的,由门卫联系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
三、外来机动车辆原则上不予进入校园,需到校办事的车辆,经门卫检查登记、发放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内,出校时交回临时通行证。
四、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五、携公物出校(如建筑材料、桌椅、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一律凭有关部门出门证明(盖有关部门的鲜章)放行,私人物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放行,门卫有权对此询问检查,必要时予以暂扣。
六、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内设摊营业,更不得上学生宿舍推销。
七、门卫室内不会客、不闲谈,不寄放物品。
八、上、下班时段(不少于半小时),校门保安实行站岗执勤。
九、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