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庆市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和持续推进我校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针对目前校内停车秩序混乱的现象,现将有关校内规范停车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要求
1.无停车位的区域、道路禁止停放一切机动车辆。
2.教职员工、后勤保障、商户等人员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上,按表1要求停放。
表1、校内机动车停放
地点 |
停放位置 |
停放要求 |
行政楼区域 |
行政楼东广场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南 |
行政楼西车棚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东 |
行政楼北环道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东(箭头方向) |
红会、护理系系办、三系实验楼区域 |
红会南环道、东环道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沿环道逆时针方向 |
图书馆区域 |
图书馆内车库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相对 |
图书馆东(南北向道路)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南(箭头方向) |
图书馆东(东西向道路)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西(箭头方向) |
1、2#教学楼区域 |
教学楼东环道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沿环道逆时针方向 |
教师周转房区域 |
周转房南环道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沿环道逆时针方向 |
食堂区域 |
食堂北环道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沿环道逆时针方向 |
出租门面房、超市、心理咨询中心、体育教研室、操场区域 |
就近环道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沿环道逆时针方向 |
二、非机动车停放要求
1.所有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上,按照表2要求停放。
2.根据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所有非机动车辆禁止在室内、楼道内充电。
表2、校内非机车(自行、电动、摩托、燃油助力车等)停放
地点 |
停放位置 |
停放要求 |
行政楼区域 |
行政楼西车棚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东 |
红会、护理系系办、三系实验楼区域 |
红会、系办东侧小广场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里 |
图书馆区域 |
图书馆东停车位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西 |
1、2#教学楼区域 |
教学楼南、西停车位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南 |
教师周转房区域 |
楼间停车位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北 |
出租门面房、食堂区域 |
食堂东、南停车位 |
停放在车位内且车头朝北、南 |
学生公寓区域 |
5幢南停车位 |
停放在车位内, 车头朝北 |
平安校园、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我校师生、后勤保障人员、校内商户共同努力的目标。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和谐、稳定、有序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