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手册》,必须加强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做到不带档案出室,不将档案材料给无关人员阅读,不将档案材料内容作谈话资料,不将档案存放情况向别人泄露。
2、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3、若发现有失密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和市保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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